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省厅组织召开《泰州市城市综合交通规划》审查会


12月15日,省厅在南京组织召开《泰州市城市综合交通规划(2021-2035年)》审查会,副厅长李如海出席会议并讲话。


      李如海强调,城市综合交通规划是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中重要的专项规划,对推动各类交通设施统筹布局、支撑经济社会发展、提高城市生活品质等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。编制城市综合交通规划,要加强市域统筹和部门衔接,深化细化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相关要求,科学做好交通设施空间落位、土地预控和相关规划协同,着力构建与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相适应、与城市发展方式相协调、与市民需求相契合、与城市财政能力相匹配的现代化城市综合交通体系。      泰州市是全国首批获批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城市,《泰州市城市综合交通规划(2021-2035年)》也是首个由省自然资源厅组织审查的此类型规划。会议认为,《泰州市城市综合交通规划(2021-2035年)》深化落实了《泰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(2021-2035)》等上位规划要求,提出的城市综合交通发展目标和战略、规划方案符合长三角一体化发展、泰州市城市空间格局优化的要求,同意通过审查。

     省发展改革委、住房城乡建设厅、交通运输厅,泰州市政府及相关部门代表,厅国土空间规划局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。(厅国土空间规划局 泰州市局)

江苏省自然资源厅网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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